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检查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4号)要求,近期,四川省药品技术检查中心(以下简称省检查中心)圆满完成首次药品专职检查员层级评定工作。
此次评定工作自2024年12月启动,分阶段有序推进。在初、中级评定中,经检查员自主申请、科室推荐及符合性审核,已于今年2月顺利完成。为确保高级及以上层级评定的科学性与权威性,省检查中心特别邀请了山东省、海南省、浙江省及省内的5名药品领域资深检查专家,组成层级评定专家组,对申报高级及以上的药品专职检查员开展评定。
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结合上级规定和各省相关经验,就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能力评价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省检查中心进一步完善检查员管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省检查中心将以此次评定为契机,建设完善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为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